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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情形与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婚姻关系探讨

时间:2025-07-20 琼法网 浏览0次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什么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养子女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吗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不能结婚。因为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属于拟制血亲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亲属关系,尽管没有真实的血缘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一法律条文明确指出,禁止结婚的对象不仅包括有真实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包括拟制血亲,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

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都不得缔结婚姻关系,否则将依法视为婚姻无效。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家庭伦理秩序和法律的严肃性,保障亲属关系的合法性和社会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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