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要求与禁婚疾病种类解析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种类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
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
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 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 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仅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未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作禁止规定。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对另一方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的。
删掉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并规定患病一方有如实告知义务,既保障了那些疾病患者的结婚权利,又体现了对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尊重。
因此,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通常就是上述的四种,但新施行的《民法典》中并未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不能结婚,但规定了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有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义务,否则,另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结婚登记有什么要求
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结婚登记要求与禁婚疾病种类解析】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相关文章
2018-04-12 20:30:00浏览317次
2024-03-25 11:33:43浏览348次
2018-04-12 10:24:04浏览128次
2018-04-11 17:31:29浏览141次
2025-07-25 20:56:40浏览0次
2025-07-25 12:26:40浏览1次
2025-07-25 08:56:40浏览2次
2025-07-25 03:26:40浏览3次
为你推荐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结婚证公证需双方到场吗?姨表亲结婚是否算近亲?2025-05-06
- 直系姻亲结婚的法律条件与限制探讨2024-11-28
- 18周岁结婚是否合规?如何应对被胁迫结婚的困境2024-11-06
- 胁迫结婚的法律效力:未达法定年龄的婚姻有效吗?2025-05-04
- 大学生结婚的条件与可行性探讨2024-12-02
- 跨省结婚证办理及禁止结婚的条件解析2025-02-17
- 领结婚证只需身份证?不婚检的最新政策解读2024-10-02
- 信用卡黑名单和黑户能否办理结婚登记?2025-04-23
- 登记结婚与近亲结婚的危害:夫妻关系与血缘的界限2025-01-21
- 近亲结婚的定义与禁止登记结婚的健康隐患探讨2025-02-27
热门问题
法律科普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