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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必备材料与禁止结婚的情形详解

时间:2025-01-27 琼法网 浏览21次

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

登记结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同时,本人必须确认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还需要签字和声明。此外,还需要准备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将会被登记,并获得结婚证。一旦完成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就正式确立了。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尽快前往补办登记手续。

禁止结婚的情形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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