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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与性行为限制下的婚姻选择探讨

时间:2025-02-11 琼法网 浏览1次

法律规定结婚条件是什么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能发生性行为者能不能与他人结婚

不能发生性行为者是可以与他人结婚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不能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结婚登记。

不能发生性行为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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