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疾病与血亲关系类型详解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种类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
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
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 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 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仅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未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作禁止规定。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对另一方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的。
删掉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并规定患病一方有如实告知义务,既保障了那些疾病患者的结婚权利,又体现了对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尊重。
因此,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通常就是上述的四种,但新施行的《民法典》中并未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不能结婚,但规定了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有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义务,否则,另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类型有哪些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类型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禁止结婚的疾病与血亲关系类型详解】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相关文章
为你推荐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同居合法吗?男生结婚年龄是多少?2025-04-22
- 近亲结婚法律规定与女方结婚条件的全面解析2024-11-09
- 未到结婚年龄怀孕及无证婚姻是否违法2024-06-28
- 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能否结婚?男女结婚的条件解析2024-11-29
- 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是否可以结婚?结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2025-03-22
- 22岁适婚年纪,为什么近亲结婚会被禁止?2024-11-30
- 领结婚证是否可不婚检?同性恋者的婚姻权益如何保障?2024-12-21
- 跨省办理结婚证与性病患者的结婚条件解析2024-11-04
- 未领证举行婚礼是否有效?法定结婚年龄是否会调整?2025-01-17
- 与你的爷爷表弟的儿子结婚后,能享受免费婚检吗?2024-10-19
热门问题
法律科普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