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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结婚的亲属与历史上禁婚疾病的原因解析

时间:2025-07-07 琼法网 浏览1次

不能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1. 直系血亲。2、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具体包括同源于父母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5.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6.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为什么以前这些病不能结婚?

其实最主要是为了保障对方和下一代的身心健康,避免疾病的传染和遗传。

法律强制规定,就是要在源头避免悲剧发生。那为什么现在又放开?其实对于一些病来说,比如遗传病,有人提出,遗传病种类很多,不一定会遗传给孩子。

比如侏儒的遗传率为50%。让疾病不再是结婚的阻碍,法律上将判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的权力交予了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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